见习记者 程欣怡
我有三样老物件:小学的语文课本,一套玄幻小说和一条有缺口的围脖。
课本是十年前的,内容早已被我忘记,大抵是一首诗,亦或是一篇散文,无足轻重的。小说是我六年前费尽心思攒钱买的,当时看书的感觉至今仍记忆犹新,也偷偷地将自己幻想成里面的主人公,后来分享给了朋友们,下课放学时天天一起讨论,天花乱坠,唾沫漫天飞。围脖是去年冬天别人织给我的,包含着两个月的心血,毛线是我挑的,有缺口是因为织的时候毛线不够了。我一直没敢戴出门,因为怕那个缺口越来越大,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我已经不配戴它了。
如果问我最喜欢哪个,我回答不上来的。因为我喜欢的远不止这三个,其实这不是三个,是三种。一种是我保存下来的,可能无意义,但放的久了我已不舍得扔掉;一种是我曾经想得到的东西,里面有太多我的付出了,所以也舍不得;还有一种是从今往后一直属于我被我所拥有的,多半是从他处得来的,上面不仅有时间、金钱、还有更多的是心意。
那现在再问我:“有一样特别喜欢的物件吗?”
我回答:“有的。那些回不去的时光,就是我的旧物。”
可我还是觉得这个回答太笼统。这么玄乎的难以名状的东西,我也不知该如何说清楚。
那本语文书看着是普普通通,但那是我那半年学习的存在。那套小说则是我三年的记忆。围脖更是满含着我那曾经要好的人的心意。可这些我要是不说,有谁会知道呢?他们只是我的记忆中的旧物。
这旧物和那些经历过的日子捆绑在一起,成了我舍不掉的东西。所以说,恋的是旧,念的是情,有些东西是变不了的。而我和他们,早变了。
再后来的一次回家,母亲催促我搞卫生,我从柜子里翻出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约莫看了一眼,认出一些曾经的东西,我蹲下去看,有一样东西格外惹眼,大概是我前几年生日时同桌送的。回想起来当时我们形影不离,在他生日我还割肉般请他吃了一顿大餐,花了我两百块。后来我也偶尔去吃过那家店,味道依然,只是不如和他去的那次美味,于是我才知道食物放久了会变质,人和人的关系也是。
我接着在这堆“破烂”里翻,意外的有一些“无人认领”的旧物,反正我是没印象的,但他们坚持说是属于我的,原因是我不舍得丢的东西最多。可能是吧,我不确定我能记得自己偷偷收藏了多少东西,但我能确定有些东西真的不见了,于岁月的洪流中,我好像也失去了拥有他们的资格。
念旧是一种习惯,习惯于回过头去欣赏身后灯火阑珊处的景色,习惯于与回忆做无声的情感交流。念旧还是一种寄托,寄情于曾经熟悉的一草一物,一事一人,以抒发自己的怀念和眷恋之情,以慰籍风雨中颠簸的心灵。
这样的念旧情结,我想人人都有,只是或多或少或强或弱吧。这许是人类意识形态里固有的特性,发生过的事、遇见过的人、拥有过的物无不在我们的意识里留下了或深或浅的痕迹,这些过往的脚印或被风扫过,或被时间冲击过,大部分都被抹去了,抹不去的则深深印在我心底,生根发芽,枝繁叶茂,如长青的树木立在回忆之林里。
而我也会憧憬着明天。一切要来的,都将成为过去;一切过去的,不会再回来了。那些回忆会随着岁月的风慢慢消散。未来也在等着我去寻觅。在黄昏到来之前,我要勇敢地去追赶太阳的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