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试12401王云霞
时间如水,易流不易留。
我似乎还能看到回忆里那个躲在芦苇丛里,踩在干涸的河床上,笑得如同彩虹般绚烂的自己。
我跳过岁月的年轮,踮着脚尖,如履薄冰。
我翻过烟火闪亮的时光,迷了眼,遮了心。
纯粹的青春逝去,留下来的也不过是永远留在回忆中傻笑的自己。那个我在仿若七彩泡泡的时光里,一直都在奔跑,虽然哭了、摔倒了,却总是在笑着,那么傻,傻的可爱。
那时候的自己很爱在猛烈的太阳光下张开肉肉的双手,打碎村口那棵比祖奶奶还老的大榕树落在地上的影。一根手指,两根手指,三根,四根……像老村长家庆典时,灵活的手指间万马奔腾的皮影戏。我晃动着小手,嘴里乱七八糟地唱着:“一家五兄弟,拇指大哥哥,最呀最聪明,食指二哥哥啊。”
那时候的我在油菜花田里,用安静的溪水和着被老黄牛压得热热暖暖的泥土建立了属于我自己的宫殿。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五颜六色的在我眼里美好得近乎信仰的蝴蝶是毛毛虫变来的,还将好多蝴蝶关进了我的城堡,胁迫她们成为我的小奴隶,然后我和我的小伙伴们就在油菜花田里玩起了你追我赶的游戏。漫天的蝴蝶蹁跹在丛林间,为着孩子们不夹杂思考的欢颜笑语伴舞。我们纷纷倒在油菜花,我的小伙伴们作为城堡的贵客,还特意为我制作了花环,虽然很粗糙,却美得窒息。
那时候的我,不会嫌池水不干净。头一扎,就下了水。我家后院有个大水池,专门喂鱼的,水池的四周种着清脆可口的豌豆,我最爱将一株连根拔起,然后撕开皮,将里面的豌豆一颗一颗地嚼碎吃掉,再用种皮调戏无辜的鱼儿们。鱼儿们大数是不愿意理会我的,他们已经熟悉我这样的把戏了,每次看到我,就嫌弃地躲得远远地。然后我就会与水中胆大的鱼儿展开一场拉锯战。直到那可怜的鱼儿被我晃晕,或是不小心钻到我的衣服里。
在水中泡过之后,就是野餐时间了。
我和我的小伙伴们是村里出了名儿的淘气。谁叫我们最爱做的就是在别人家里种植的果树上又吃又往兜里揣,还在上面翻跟斗。听妈妈说,我小时候踩断了别人家的桃树枝干,我一向是往最高的地方爬,可见悲剧程度。直到现在,我右边额头还留着跟包青天一样的胎记呢。
我们野餐的地点也算得上秘密基地了,我们村后有一大片荷花池,就是我们这些毛孩子的父母承包的。荷花池旁边有个很气派的……坟场,当然那时的我们并不知道,还做了约定。我们在那里用砖头盖了个“小房子”,正好放我们从家偷来的盐啊醋之类的,我负责烹饪,其他的小伙伴负责从家里偷菜和大米饭。如果不慎被家里大人发现了,不能从家里带东西出来了,我们就成群结队去地里挖野菜,找野土豆,野枸杞等等,只要是能吃的东西,就会遭我们的毒手。
家里的大人经常没时间看守荷花池,又怕莲子都被别人偷了。就特意为我们搭了一个大凉棚,两层式,吃的玩的全满足,“雇佣”我们守在那里。其实他们不知道我们才是真正的“蛀牙”啊。
裤腿一卷,鞋一甩,直接下水。
头顶荷叶帽,嘴咬莲花梗,水很浅,都不用准备杆和线,手伸下去就是小龙虾,运气好还能抓到一两只螃蟹。这些水里的东西,洗洗干净,直接上火烤,都不用作料,都能馋得人口水直流。吃完了美味,手只要一伸就可以够到莲蓬,不用摘下,就着梗就能吃到清甜的莲子。
打着闹着,嬉着笑着。黄昏也要来了,收拾好弄乱的东西,我们就可以“各回各家,各找各妈”了。以前不觉得,现在想起来,当玩累了的我们回到家,妈妈就会给我们盛上一碗满满的热饭,微弱的灯火里,妈妈的微笑,爸爸的威严,还有一个小小的我,正坐在与身高不符的高高的椅子上,吧唧吧唧吃的正香……多美!
儿时的一切就像欢乐颂的前奏,跳跃的音符,如温柔的日光晕开,缠绕着,也温暖着。就像纵享丝滑的黑巧克力,虽然偶尔嚼出一丝苦涩,也能让人回味无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