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举办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团委发布时间:2023-05-10浏览次数:10

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鄂办发202139《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精神,决定举办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同时,遴选部分优秀作品参加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各校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认真组织本校大学生艺术节活动,全面展示近年来学校艺术教育改革和发展取得的成果,努力把大学生艺术节办成“艺术的盛会,学生的节日

湖北省教育厅

2023年3月23

湖北省第八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若干措施(鄂办发202139《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函〔2023〕3号)精神,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活动主题

本届艺术节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艺术节活动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高雅的审美情趣和出色的艺术才华。各项活动要做到思想性与艺术性统一,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学生特点。

、参加对象

(一)文艺节目、学生美术作品和艺术实践工作坊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全日制在读的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

本届艺术节分甲组和乙组。甲组指非艺术专业学生组。乙组指艺术类专业学生组。

(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校级党政领导干部。

(三)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参加对象为:全省高校教师,有关教研和科研单位的教科研人员,教育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

三、活动内容

本届艺术节以评选“三优一案例”为主要内容。“三优一案例”指评选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

(一)“三优”项目(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和

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评选

1、优秀文艺节目含集体节目和个人节目。文艺节目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

2、优秀美术作品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美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

3、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

4、“三优”项目参评要求与《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和《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的相关要求》相同。

(二)“一案例”项目(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

1、“案例”内容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

2、“案例”参评要求与《全国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的相关要求》相同。

四、评选方式

   (一)“三优一案例”评选除“一案例”项目外,“三优”项目均需先报送录像和照片进行初评。在初评基础上,再报送部分原作参加现场评选(没有参加现场评选的作品以初评得分确定奖项)。

1、优秀文艺节目初评采取录像评选的方式进行。各校报送文艺节目录像(参评录像按照不同体裁和形式、甲组和乙组分别分盘录制),并填写《优秀文艺节目报表》(见表1)。

2、优秀美术作品初评采取评选照片(微电影报送录像)的方式进行。各校报送美术作品照片(录像),并填写《优秀美术作品报表》(见表2)。

3、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初评采取录像评选的方式进行。各校报送艺术实践工作坊录像,并填写《艺术实践工作坊报表》(见表3)。

4、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评选采取评委打分的方式进行。参评案例以学校为单位报送,并填写《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表》(见表4)。

(二)优秀组织奖评选根据各校组织开展艺术节活动情况(包括书面工作方案和总结材料及实际开展情况等)进行评选。

五、报送数量

(一)在各校组织开展艺术节活动基础上,由学校向省推荐“三优一案例”作品。本科院校参评优秀文艺节目不超过15个、优秀美术作品不超过15幅;专科院校参评优秀文艺节目不超过10个、优秀美术作品不超过10幅,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送数量不限。

(二)有甲、乙组的学校报送甲、乙组节目和作品的比例为:甲组60%、乙组40%。优秀文艺节目中集体节目不低于70%,个人节目不超过30%。各校报送的文艺节目甲组参评节目中必须要有1个合唱节目。

(三)“三优一案例”报表PDF版和word版)需于10月31日前发至指定邮箱(twy@e21.edu.cn),其他参评材料(含录像、照片等资料)的具体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六、时间安排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23年4旬至10月下旬,各校举办本校大学生艺术节;第二阶段,2023年11月中旬,省教育厅举办优秀文艺节目现场展演、优秀美术作品展览、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展示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案例报告会(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奖项设置

    (一)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二)“三优一案例”(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和美育改革创新案例)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和优秀奖若干名。

(三)设优秀文艺节目创作奖。专门为本届艺术节创作的文艺节目获此奖项。

(四)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作品和优秀艺术实践工作坊一等奖的指导教师获此奖项。

(五)校长风采奖参加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展获奖的高校党政干部获此奖项。

、有关要求

(一)要坚持正确的办节方向。举办大学生艺术节是学校美育培根铸魂的重要载体。各校要突出活动主题,扩大活动覆盖面,使大学生参加艺术节的过程成为接受艺术教育的过程。要以举办艺术节活动为契机,积极营造格调高雅、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艺术氛围,坚持勤俭节约和量力而行的原则,务实创新,力戒形式主义。

(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落实本校艺术节活动经费,制定活动方案、疫情防控方案、健康管理方案和安全工作预案。在举办本校艺术节过程中,要按照制定的安全工作预案,切实做好安全管理工作,把各项活动的安全责任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和人员本届大学生艺术节第一阶段,省教育厅将适时组织专家调研高校艺术节活动开展情况。

(三)要发挥艺术节的综合效益。各要通过举办艺术节活动,进一步宣传学校艺术教育潜移默化的育人功能。运用校园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报道艺术节活动的特色和亮点,扩大艺术节活动的影响力。同时,整合校内相关资源,将艺术节活动与公共艺术课程建设相结合,建立艺术展演制度,鼓励将学生参加艺术展演活动纳入学分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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